美城休闲广场吉祥物、广告语征集(2)
- 时间: 2011-01-05 21:56
- 来源: 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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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征集作品要求:
(一)吉祥物设计要求:
1、卡通造型应集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色彩应明快生动,活泼向上,富有良好视觉印象并具有亲和力,个性鲜明,吉祥物名字需有特色、优美上口,易于记忆和传播,让人过目不忘;
2、作品需具有常熟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,符合美城休闲广场的定位及品牌形象,要考虑形象的可扩展性,适用于二维动画、出版、影视、产品制造等多种用途;
3、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、宗教歧视,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;
4、作品风格不限,但必须是原创作品,具有创新性,不得与其它标识、标志、形象雷同。 不属于公开作品,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着作、商标、专有等权利,如有侵权行为发生,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;
5.卡通形象在运用上既能够独立使用,同时也考虑能和美城休闲广场现有Logo有机组合,互相衬托。(可参考以下组合形式)

独立运用 组合使用 组合使用
上图可作为参考,设计师可自由组合卡通形象与品牌Logo
(二)广告语创作要求:
1、要求原创,主题鲜明,针对性强;
2、便于记忆、传播,易记上口,雅俗共赏,感染力强;
3、文字简洁生动,优美,富有创意。每条不超过15个字;
4、语气温馨亲切、自然幽默、人性化。
七、作品规格及提交:
(一)吉祥物提交规格:
1、电子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,图案控制600×800像素以内,大小控制500KB以下,所有作品请转JPG后上传。另附设计说明(对作品形象的性别、个性及其他背景情况进行一定说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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