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世纪四十年代,李可染的人物画创作主要是表现传统写意画风,并在此基础上展现出更成熟的个人风格,充分反映着李可染艺术个性中潇洒放逸的性情。在山水画方面,李可染主张“可贵者胆,所要者魂”、“用最大的功力大进去,用最大的勇气打出来”,使古老的山水画艺术获得了新的生命。他也强调作山水画要从无到有,从有到无,即从单纯到丰富,再由丰富归之于单纯。在素描方面,李可染认为素描是研究形象的科学,素描唯一的目的就是准确地反映客观形象。形象描绘的准确性,以及体面、明暗、光线的科学道理,对中国画的发展只有好处,绝无坏处。 李可染也提出过“采一炼十”的主张。意即,采矿是艰辛的,冶炼更加需要付出倍百倍的劳动,真正的艺术创造必须兼有采矿工人和冶炼家双重艰辛和勤奋。 李可染把其性格中细腻的幽默感、漫画式的表现方式及敏锐的文人特质融入到人物画创作中,使其作品具有机智、独特、隽永的品格,且这种风格特质一直保持到晚年的人物画创作中。李可染的人物画在表现手法上早期采用简笔、意笔的方式,用笔潇洒放逸,中期笔墨趋于沉着、厚重,到晚期则笔墨老辣、无羁;题材上从文人情趣转向于描绘现实人生继而到抒发自己的人生理想、艺术追求。从李可染早期的《钟馗》,1949 年的《街头卖唱》、1960 年的《赏荷图》到80 年代的《布袋和尚》、《苦吟图》等可窥见其整个艺术人生中的人物画创作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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